AI創作再陷紛爭:作品版權,到底歸誰?-
騰訊狀告「網貸之家」
中國大陸這個判決有兩個爭議點:
1. AI 文字創作是否符合著作權的文字作品的條件?
2. 如果屬於文字著作,那麼著作權人是誰?(現行條件著作權人必須是自然人、法人)
這次判決認可AI文字創作屬於文字作品,另外接下來的重點在於,著作權人是誰?
AI 團隊?
AI 公司?
AI 公司投資人?
AI 使用者? (EX: 使用者輸入少量關鍵詞後,由AI工具產生大量文字作品)
這些爭議可能需要更多判決來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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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自己的理解,我提一個大膽的想法,
畢竟AI創作軟體就是個工具, 或許可以將AI創作工具看成畫師繪畫的畫筆,只是這個畫筆具有自動上色的輔助性質等功能。舉個例子,在馬良神筆的故事中, 著作權人馬良在自己的努力下培養了繪畫的能力,最後得到神筆(AI創作工具)之助,進一步繪畫出更具有生命力的作品。
https://news.sina.com.tw/article/20200226/34340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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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5日 星期四
2020年3月3日 星期二
創新工具隨筆- 功能分析? TRIZ ? VE? 傻傻分不清楚??
價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的功能分析(function analysis?)和TRIZ創新工具的功能分析(function analysis)相不相同?
最近在網路創新群組中看到有這樣的討論,就順手回復了一下,提供一些角度給大家參考。
以下整理內容給有興趣朋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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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工程的功能分析還是TRIZ創新工具的功能分析相不相同?
為了想要更了解功能分析的運用,花40小時學習價值工程(SAVE international
- Value Engineering),也順便考取價值工程副價值專家(Associate
Value Specialist)的資格。
在整個40個學習時數的過程中,了解價值工程(VE)的功能分析主以FAST(function analysis system
technique)模型為主。
這是透過how法來建立初始模型因子,藉由why法來驗證模型因子,在how-why模型的過程中釐清上下位系統中的功能關係。
過去學習TRIZ創新工具超過300個小時(*1)的我,當然有能力比較分析兩者在"功能分析"模型上的差異。
(*1): 10多年前開始學習TRIZ創新工具,主要有三個老師,分別是:
US MIT/Tufts Prof. Sergei Ikovenko(TRIZ Master),
Mr. Isak Bukhman(TRIZ Master),
UK Buckingham Prof. Darrell Mann( Innovation Master)
(*1): 10多年前開始學習TRIZ創新工具,主要有三個老師,分別是:
US MIT/Tufts Prof. Sergei Ikovenko(TRIZ Master),
Mr. Isak Bukhman(TRIZ Master),
UK Buckingham Prof. Darrell Mann( Innovation Master)
價值工程的功能分析(FAST)就模型建構方式來講,雖然TRIZ的功能分析(FA)模型乍看類似TRIZ 的功能分析(FA)方式,但是其本質還是有相當程度的差異。
TRIZ的功能分析(FA)模型系統,以我自己應用的理解,可以看成是以專利claim為基礎,運用建構claim的技巧來建構技術系統分析模型,並引入VE FAST功能分析的表達形式,就是現在看到的TRIZ功能分析模型。
簡單來說,價值工程(VE)功能分析模型(FAST)相對TRIZ功能分析(FA)模型比較複雜,透過功能展開,藉由觀察者運用其表述上的功能層次與功能邏輯關係(how-why),來建構整個系統分析模型。因此,也就是說,只要能適用HOW-WHY法,就可以根據主題擴充其系統應用範圍,讓FAST的模型應用範圍變得更廣。VE FAST目前有三種模型,技術導向、客戶導向與典型模型。
TRIZ的FA的應用範圍相對就比較明確,而且對於每個系統內元件的功能與交互作用都有明確的定義與詳細的等級分類,使得FA應用在技術系統上,整體範圍相對FAST明確,或者可以說TRIZ 的FA模型就是針對技術系統設計的分析模型。不過將FAST不同的模型概念引入FA模型以後,FA的模型產生更大應用空間,當然這一塊屬於更深層的TRIZ複雜知識,以後有機會再為大家介紹。
TRIZ 的功能分析FA可以說屬於精簡過特別針對技術系統所建立的分析模型,而
價值工程(VE)的功能分析(FAST)模型所欲探索的系統範圍與層次會比TRIZ 功能分析要來得廣,主要差異在於系統分析的定義與手段和應用方式,也因此FAST所開發出的應用會比TRIZ 功能分析(FA)要來得廣。如果單從產品開發的角度來看,TRIZ的FA需要再結合其他工具,相對FAST來說才會比較有競爭力。
這兩者在使用上可以相輔相成,互相彌補使用在系統範圍定義、分析與使用手法和應用上的差異。
TRIZ在產生創意的部分有其獨到之處,這讓VE和設計思考(*2)這兩種不同的工具都不約而同地將TRIZ採納用以做為開發創意的步驟工具之一。
(*2)設計思考三大系統:Italy Fashion Design, US Stanford
D-School Design Thinking & US IDEO Design Thinking
2020© 汪周禮, 智合創新
2020年2月27日 星期四
創新或創死(二) - 新創案例
創新產品目的設定高是很好的一件事,但是目的太過高上大,很容易遇到無法解決的的問題!
很容易從創新走向創死。
可以參考下面案例:
塑膠碗盤要2千年才會分解,德國人用葉子縫成免洗餐具,28天就能回歸大自然!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46599
另外這個專案一開始在kickstarter上面募資,但是僅限於德國。
總共募到6萬多歐元。
https://www.kickstarter.com/projects/643319217/beleaf
臉書上也找得到相關資訊。
https://www.facebook.com/leafrepublic/photos/a.584846334867058/1199006900117662/?type=3
網站資訊:
http://www.leaf-republic.com/
Woop!!😱
看起來內容全部刪除了!
最後在kickstarter評論區發現,原來這間新創在2018年倒閉了!
https://www.kickstarter.com/projects/643319217/beleaf/comments
產品訴求很棒,但是很可惜竟然沒有成功!
上面這個案例雖然失敗,也是有可以學習借鏡的地方。
一開始創新產品的目的設定就很重要,比如說:
是要改善免洗餐具材質?
還是做可自然分解材料? 或是
友善環境餐具?
從這個案例可以看到,環境保護很難一次到位,如果要減輕環境負擔,從餐具的製作上可以有那些改變?
不同的目的會對應到不同層次的問題,如果目的設定太過高上大,可以預見的是,面對的問題層次也會變得很高上大,很有可能難以解決,或是需要投入超出想像的資源來解決。
簡單說,產品c/p值會超過商業模式可以負擔的程度。
因此創新產品設計關鍵在於問題挖掘,而不是功能訴求。
如何有系統挖掘出與設計需求有關所對應的不同層次的問題(表面問題、隱藏問題、中介問題與核心問題),找出關鍵問題(最有價值的問題)加以解決,這樣創新價值和成功率相信就能提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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