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20年3月5日 星期四

AI創作作品著作權爭議,到底怎麼解決?

AI創作再陷紛爭:作品版權,到底歸誰?- 騰訊狀告「網貸之家」
中國大陸這個判決有兩個爭議點: 1. AI 文字創作是否符合著作權的文字作品的條件? 2. 如果屬於文字著作,那麼著作權人是誰?(現行條件著作權人必須是自然人、法人) 這次判決認可AI文字創作屬於文字作品,另外接下來的重點在於,著作權人是誰? AI 團隊? AI 公司? AI 公司投資人? AI 使用者? (EX: 使用者輸入少量關鍵詞後,由AI工具產生大量文字作品) 這些爭議可能需要更多判決來釐清。 --- 以我自己的理解,我提一個大膽的想法, 畢竟AI創作軟體就是個工具, 或許可以將AI創作工具看成畫師繪畫的畫筆,只是這個畫筆具有自動上色的輔助性質等功能。舉個例子,在馬良神筆的故事中, 著作權人馬良在自己的努力下培養了繪畫的能力,最後得到神筆(AI創作工具)之助,進一步繪畫出更具有生命力的作品。


https://news.sina.com.tw/article/20200226/34340798.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AI 與人類:輔助共生而非競爭取代

  AI 即使發展到AGI (通用人工智慧) 也不會取代人類,只要人類繼續學習成長不斷提升。AI 學習到的資料,也只是人類已經完成的知識,真正的創造力,是突破不同情況的需求限制所展現於當下的新知識,這一塊,還是需要靠人腦才能完成。 AI不會取代人,只會取代那些不會使用AI的人。 ...